勞動法苑:沒有勞動合約 欠款能否討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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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小姐是SOHO一族,她經(jīng)常為一些網(wǎng)站或公司策劃方案。由于一些單位之前均有過合作,比較熟悉,因此并沒有簽訂正式的合約,基本靠口頭約定。但這一次,原先承諾要給她薪金的某公司竟然以公司經(jīng)濟不好為由,僅給她發(fā)了一半的薪水。李小姐感到十分氣憤,但是由于自己與對方并沒有相關(guān)法律合同,她不知這筆欠薪是否還能討回來?
郝岳華律師:
李小姐已經(jīng)支付了勞動,而對方?jīng)]有支付應給的薪酬。因此,李小姐完全可以通過合法途徑,將這筆欠款追回來。不過,由于李小姐與該公司沒有勞動合同關(guān)系,只是為這個單位提供勞務,因此這個案件不屬于勞動法范疇,不能申請勞動仲裁,只能通過其它的途徑,如向?qū)Ψ桨l(fā)律師函、通過媒體的壓力等,最后一步還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起訴對方。對于李小姐來說,這個案子關(guān)鍵的難度還在于難以取證,由于沒有簽訂書面合同,只能通過相關(guān)證人來取證。建議李小姐以后在接類似工作時,最好還是要與對方簽一個書面的約定,只要簡單地說明情況,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。